据越南《经济时报》5月25日报道,越南工贸部日前颁发第22号通知(22/2010/TT-BCT),对部分钢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。 报道称,根据越工贸部通知,以下进口钢产品需采取自动进口许可管理:暂进再出、暂出再进、转口和过境的钢产品;非贸易进口钢产品;直接用于生产和加工的进口钢产品。 报道称,上述通知自2010年7月5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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